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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第1期藝術學苑研習課程-退費方式及受理退費期程113年12月3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截止收件

★開課後不退費。非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,繳費後課程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。

退費原因:

Ⅰ.報名費折扣退費—需提供退費檢附資料。

Ⅱ.人數不足未開班—需提供退費檢附資料。       

Ⅲ.中低收入戶學童補助報名費—需提供退費檢附資料。

Ⅳ.開課前七個工作日取消課程—①線上報名繳費系統上必須點按「申請退費」,上傳「超商/轉帳繳費證明」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②需提供退費檢附資料。

☆開課前七個工作天申請退費,務必電話通知25260136分機130承辦人李小姐取消課程資訊。

 

一、退費檢附資料:填妥①退費申請書(範例請閱最下圖)及附上②申請人存摺影本及③繳費證明-電子收據檔。

*若申請中低收入戶兒童者補助報名費需檢附④中低收入戶證明書(申請1年內日期有效)

*若學童無存摺,則提供家長存摺影本及⑤戶口名簿影本。

*郵局、臺灣銀行帳號免扣匯款。

 

二、退費方式:

1.現場申請-備妥「申請人帳戶影本」至本中心服務台填寫退費申請書。

2.郵寄申請-郵戳為憑114年2月28日止,備妥申請文件寄至葫蘆墩文化中心-研習班退費組收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420216 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 04-25260136分機130)

3.傳真申請- FAX:04-25244498  傳真後來電確認資料是否傳送成功。

4.郵件申請-yichen@taichung.gov.tw研習承辦人信箱,來電確認資料是否傳送成功。

 

三、退費期程:二月底統一送件處理,備妥資料後經文化局審核通過後,待專款審核及帳務處理八週作業逕核撥至該帳戶。

四、開課後不退費。非於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申請,繳費後課程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。

五、因上課材料配合課程而訂購,若學員報名課程後有異動,請於開課前七工作天通知研習承辦人,避免造成浪費情事。倘未於開課前七日告知取消報名或是開課首日未出席者,本中心有權暫停報名一年內之課程,並且後續課程不享有報名費優惠價(須重新累計),請務必珍惜自身權益,配合辦理。

六、如因報名人數未達該班最低開班人數致無法開課時,所繳研習費用全額無息退費,本中心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。

七、課程材料費、樂器租賃費用等,由學員逕洽代購/租賃單位處理。

八、優惠對象:

1、設籍本市之中低收入戶錄取者,出具課程有效1年期間內中低收證明文件影本、繳費證明收據聯,至本中心服務臺填寫申請書,辦理1人1班之研習費用免費優惠(兒童需另附戶口名簿影本)。

2、優惠課程限本人參與,經查非優惠對象參與課程,一律取消上課資格。

3、報名費折扣:一年內報名3堂課程,第3堂享研習費用9折優待,折扣期限2年內有效,期滿重新累計優惠。

九、下載退費申請書PDF

十、連結-線上報名繳費系統上「申請退費」https://culture-signup.taichung.gov.tw/StudentSearch

相關網址:退費申請步驟-附填寫範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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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退費申請書 (0905)附件1-退費申請書.pdf下載 Pdf 檔((0905)附件1-退費申請書.pdf)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02-05 1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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