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辦理流程 申請表應於使用日前30日填具申請書租用場地→ 場地包含廣場、演奏廳、演講廳等場地→發文通知申請者、檔期排定、協調、簽訂契約等事項→ 場地使用費於使用日10日前繳清即完成辦理→演出、演講。